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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文本(中评资料图) |
中评社香港4月9日电(记者 张心怡)为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香港基本法颁布30年周年学术研讨会”日前在线上举行。来自内地、香港和澳门的专家学者在会上共同回顾香港基本法颁布和实施历程,总结香港“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实施经验。与会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基本法在香港的宣传教育亟待加强,并须持之以恒地开展。
1990年4月4日,香港基本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获正式颁布,于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当天生效。基本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以法律的形式订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重要理念,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然而,“占中”、反修例风波等一系列社会事件的出现,暴露出不少香港市民对基本法的不理解,甚至不认同。
原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汉斌在研讨会上指出,基本法经受住了各种考验,展现了强大的生命力与适应力,是维护“一国两制”的根本保证。未来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持续开展宪法与基本法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教育,且必须持之以恒,增强香港同胞爱国意识,在基本法的指引下追求香港更加美好的未来。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亦表示,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多年的经验说明,基本法的法律条文是完备的,但是关于基本法的政治工作还有待加强。必须不厌其烦地对香港社会和国际社会做好关于基本法的说明和解释工作,必须说明“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已经不是凭空演绎的抽象概念,而是经过将近五年时间千锤百炼、字斟句酌的160条法律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