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和PPI分化背离,需警惕通缩机制进一步加大经济下行压力
2019年,物价形势的典型特征是CPI与PPI分化背离。一方面,在猪肉供给冲击下,猪肉价格大涨拉动食品价格和CPI持续攀升,民生福利受影响;另一方面,国内外需求萎缩导致PPI持续走低,生产领域通货紧缩的风险上升。2019年10月份CPI同比上涨3.8%,PPI同比下降1.6%。非洲猪瘟疫情尚未完全消灭,中国是世界猪肉第一大生产和消费国,普通年份中国进口猪肉仅占国内生产量的2%左右,今年受猪瘟影响,国内猪肉供应大幅下降,而且短期内难以回升,2019年1~9月进口量已经超过去年全年进口量,即便考虑全球猪肉供应,也难以弥补中国猪肉供需缺口,未来一段时间猪肉价格可能持续推动CPI上涨。房租等服务商品价格持续走高;保持粮食价格稳定,增加猪肉、大豆等农产品进口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食品价格上涨压力。2020年经济增长存在下行压力,总需求不会大幅扩张,CPI不具备大幅上涨的基础,但推动CPI上涨的供给冲击因素仍不容忽视。
当前,中国经济潜在增长速度下移,消费和投资增速相比以往均大幅下降,总需求相对于生产能力而言处于不足的状态,加之狭义货币供给(M1)增速低位徘徊,广义货币供给(M2)明显放缓,宏观经济条件不支持普遍性的物价上涨。四季度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仍可能加剧,同时美国、欧洲等国外市场也出现了疲软迹象,这些因素决定了物价总水平不具备大幅上涨的基础,不易出现全局性的通货膨胀。相反,中美贸易摩擦加剧、英国脱欧、欧元区经济增长放缓等事件加大生产领域通货紧缩的风险。如果生产部门长期紧缩,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未来其资产负债表可能受损,通过“金融加速器”机制引发债务紧缩;另外受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影响,进口价格指数下跌,通过购进原材料价格指数传递至PPI,生产部门的物价负增长仍将继续一段时间,生产部门企业盈利和财政税收收入压力加大。
财政减收增支,未来收支平衡压力加大
2019年,受工业增加值增速回落、PPI增速放缓、进口萎缩、汽车销售不畅、房地产销售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加上减税降费力度加大,1~9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3.3%,税收收入同比下降0.4%,非税收入同比增长29.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增长7.7%。另一方面,1~9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9.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同比增长24.2%。1~9月累计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差额合计达到3.65万亿元,占GDP比重5.2%。2019年中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聚力增效的要求,财政减收增支,扩大地方债券发行,有力促进宏观经济稳定,化解潜在风险,优化经济结构。虽然目前专项债并未计入财政赤字口径,但财政减收增支的直接后果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逆差扩大,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加重。减税降费等收入端的财政政策具有较长时滞,未来一段时期经济增长仍存在下行压力,财政收入增速可能继续放缓。
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同时,逆周期调控要求保证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收支两方面因素叠加给财政收支平衡造成了不小的压力。一是部分省区县级地方政府公共支出方面出现了困难,需要上级财政调度才能保障。二是个别省级政府在财政收支压力之下,向基层转移支付的能力受到制约。三是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中来自财政的部分难以得到保障,导致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难以有效发挥,基建投资增速持续在低位徘徊。
金融运行总体平稳,金融市场信用分化明显
2019年,中国社会融资规模和货币供应增速扭转了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快速持续下降态势,同比增速保持相对平稳。截至10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10.7%,M2较去年同期增长8.4%,比去年同期升0.4个百分点;M1同比增长3.3%,比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8月16日贷款市场利率并轨改革启动以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出现一定幅度下调;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破七后回稳,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金融市场信用分化明显,在政策利率基本稳定、高等级信用债利差下行的同时,中低等级信用债利差仍有所扩大,主要原因在于中小银行和影子银行信用收缩、传统行业和中小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较为艰难。中小银行风险处置过程中的衍生影响犹存,低等级信用债发行困难,房企融资收紧导致中小房地产企业风险上升,部分银行贷款不良率出现较快上升苗头。
综合施策,应对国内外经济复杂局面
文章认为,当前中国经济面临复杂局面,猪肉供应短缺导致消费物价结构性上涨,但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仍是结构性因素和周期性因素叠加导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2019年四季度及2020年,面对不断回落的全球经济以及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外部环境,为实现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目标,应综合施策,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深化国资国企、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土地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各方面的活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多依靠改革红利稳定经济增长。着力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各方面的活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多依靠改革红利稳定经济增长。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高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国际竞争力。国际竞争力不仅表现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进出口实力,更表现为本国产品标准成为国际行业标准。国内方面,借助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推动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扩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改革,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程,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等平台的改革创新。保障《外商投资法》实施落地,继续精简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增强民事司法保护和刑事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国际方面,在合作共赢的原则下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早日达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快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加快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进程,落实与欧盟和东盟的务实合作,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和国际市场。继续降低对美国之外贸易伙伴的进口关税税率。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实体经济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抓紧布局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完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二是强化市场运作。要有效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以及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在创新资金运营机制和监管方式方面探索新模式。三是推动创新和对外开放的双赢,加强与国外先进技术的合作,从中不断获得技术溢出效应。四是构建企业创新链协同体系。在基础研究领域,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制定国家基础研究指导战略,显着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集中突破关键基础理论;在技术创新领域,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需求为导向,发挥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优势,瞄准重点领域协同创新。
适度加大逆周期调节和去产能力度,防止生产领域通缩机制蔓延,保持就业在合理水平。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增效,适当提高赤字率,增加债券发行,提前安排2020年专项债额度计划。继续加大去产能力度,处置僵尸企业,防止生产领域通缩机制蔓延。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适度引导市场利率下行。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着力优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营商环境,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稳岗增岗扩就业。坚持以培育成熟的劳动力市场为基础,主要通过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从而实现就业均衡。针对外部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在劳动力市场上逐渐显露的新问题,需要有的放矢,增强稳就业政策的针对性。
有效应对食品价格结构性上涨,保证消费物价总体平稳。对猪肉等重点民生物资加强逆周期调节,以财政政策为主,综合施策。一是大力扶持现代化养殖业,提高养殖业集中度、生产卫生环境和产品质量,防止一窝蜂扩大生猪小型养殖场导致未来无序竞争和产能过剩。二是密切监测非洲猪瘟疫情传播情况,加强疫情防控,特别是防止疫情跨地域传染扩散。三是稳定养殖企业和农户的情绪,给予生猪养殖户适当补贴,完善养殖业保险制度,加强正面引导,防止非理性情绪导致猪肉供给进一步萎缩。四是灵活运用政府收储等政策工具,调节市场供给,坚决打击游资炒作和囤积行为,防范生猪金融化放大猪肉价格波动幅度。五是给予低收入阶层适当价格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六是增加猪肉进口。七是出台政策支持生猪、猪肉等农产品的仓储物流企业发展,降低流通环节的成本加成。八是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等,适当增加替代性产品供给。同时加强对其他的牛、羊、禽类养殖、海产品、水产品价格走势的关注和供给端的政策支持。基于近期CPI上行、核心CPI稳定、PPI下行的结构性特征,不必以总量型货币政策工具应对结构性物价上涨,要继续实施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只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保证粮食生产安全,就能保证消费物价总体平稳的大局。
缓解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将保障基本工资发放、基本民生资金和政府机关运转,作为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增加中央政府对财政收支压力较大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前划拨专项债额度,允许各省在限额之内提前发行专项债。加强中长期预算滚动编制和动态平衡分析,在容忍赤字周期性扩大的同时,保持财政收支的长期可持续性。
把握好处置中小银行风险的节奏和力度,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特别是流动性风险的底线。有序化解中小银行存量风险、司治理,避免中小银行自身及其下游相关主体出现信用收缩从而引爆更大范围的流动性风险。做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小微企业的贷款不良率管控。
把握好处置房地产风险的节奏和力度,防止刺破房地产泡沫引发重大金融风险。继续落实好“房住不炒,分城施策”,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经济刺激的手段。防止银行等正规金融收紧之后,将房地产企业被迫转移到成本更高、风险更大的融资渠道。对房地产企业在海外发行美元计价债券进行融资的行为,尤其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房价的跟踪监测,防止主动刺破房地产泡沫引发重大金融风险,影响经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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