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同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病原体作斗争,必须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思路和方法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各方面。用好“全周期管理”方式,把查处案件与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结合起来,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进一步释放叠加效应,实现良好综合效果,持续巩固新时代来之不易的压倒性胜利。
着力盯住盯准惩治重点。突出重点才能抓住要害、把握关键,以点带面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化整治国有企业、金融、政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深入发现和解决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下大气力做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
着力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腐败是政治生态最致命的污染源,行贿人围猎是政治生态重要污染源。要着眼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科学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在严惩重要岗位、“关键少数”腐败,纠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同时,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等行为,彻底斩断腐败利益链条,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震慑作用,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有效制约和监督关键权力,从源头上净化政治生态。
着力惩治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与办理单个案件相比,惩治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更具根本性、威慑力。要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经验和成果,将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作为工作重点,提前谋划、主动出击,一旦发现问题就揪住不放,与系统治理、专项整治形成良性互动,打好反腐败斗争总体战。
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重大举措。要把反腐败斗争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贯通协同起来,在办案中善于发现影响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共性突出问题和潜在漏洞,督促推动整改、完善制度,纠正社会上对腐败行为的错误认知,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综合治理机制。
深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锻造忠诚乾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审查调查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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