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时任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延安市档案馆馆长李庆锋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教师侯绥利违反工作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招生办主任兰海(现已离岗)违反工作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德育处主任,现受聘担任该校副校长的谢东平违反工作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解聘其副校长职务。
时任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主管学籍工作的副校长范昕涛(现已离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校长樊海峰(现已离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