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12日电/1月30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对26个巡视对象的反馈情况集中公布。大水漫灌、名股实债等巡视组提出的具有针对性的问题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何推动解决?本版特刊发系列文章予以解析。——编者
中央第一巡视组在向青海省委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时指出,被巡视单位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精准,存在扶贫政策“大水漫灌”现象,产业扶贫支撑不够有力等问题,并要求青海省委在精准扶贫、“精准滴灌”上下功夫,聚力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强化产业扶贫规划引导,探索符合青海实际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路径。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州十八洞村调研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工作思路,并在全国各地调研考察扶贫工作时,继而提出了“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了强大的思想动力。
巡视组指出的“大水漫灌”则与“精准扶贫”相违背,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如何避免,都值得我们深思。
精准扶贫怎能全是“羊”
“大水漫灌”,从字面上很容易理解,即在扶贫工作中对贫困户个体情况不加以区别,以同样标准和统一形式进行“地毯式”覆盖来进行帮扶,这种形式很容易造成一种扶贫工作正“如火如荼”开展的假象。“扶贫羊”就是被一些地方应付扶贫所催生的一种“产物”。
早在2017年,多家央媒曾集中报道了陕西省米脂县精准扶贫搞“大水漫灌”的消息。当年5月,陕西省榆林市纪委派出12路督查组深入全市各县区,在对精准扶贫工作进行的察访中,发现米脂县存在扶贫不精准等突出问题。
“帮扶措施单一,没有因人因户施策”是当时米脂县扶贫工作的主要“病症”。榆林市纪委在走访贫困户过程中了解到,当地贫困补贴资金都是5000元,产业扶贫都是“买羊”,种地扶贫都是“买刨刨机”。
不区分贫困对象,不摸清致贫原因,扶贫搞“一刀切”全都“买羊”,这显然与精准扶贫的要求和精神相背离。最终,米脂县扶贫办包括主任在内的一正三副共四名领导干部均因精准扶贫不力被处分。
精准扶贫变“大水漫灌”,出现这种情况的不只陕西省米脂县,还有河南正阳县,只不过是扶贫“买羊”换成了扶贫“种粮”。
2018年11月,河南省纪委通报了六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其中正阳县委农办原副主任王国玺在扶贫工作中搞“大水漫灌”,因盲目决策造成了扶贫资金重大损失。
通报中指出,2013年至2016年,王国玺在实施到户增收扶贫项目过程中,既不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又不征求贫困户及村民委员会意见,甚至连贫困户实际播种土地亩数都不掌握,就盲目决策采购花生种子和水稻种子的数量,导致购买的种子数量远远超过贫困户的实际需求。其中,超额采购花生种子14万斤,浪费扶贫资金117万元;超额采购水稻种子1.77万斤,浪费扶贫资金113.79万元,且在发放过程中违反规定,不根据贫困户实际需要,而是向实施扶贫项目村的贫困户按户平均发放。一场“大水漫灌”最终让王国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
全县养羊、盲目买种,如此不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的“漫灌式”扶贫,不仅起不到“造血”功能,造成扶贫资金损失,还影响着全国的扶贫资金使用规划。
2018年7月,国家审计署公布145个贫困县扶贫审计结果,有36个县在产业扶贫等项目中存在垒大户、简单发钱发物等问题,未能有效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涉及资金12.29亿元。其中,9个县将3.16亿元产业扶贫等“造血”资金直接发放给贫困户;18个县将8.92亿元扶贫资金直接投向企业、合作社或大户,但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12个县65家合作社、企业未按协议向贫困户分红等,涉及资金2094.63万元,“大水漫灌”使十几亿元的扶贫资金没有用在“刀刃”上。
扶贫调研不能沦为“秀”
精准扶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在精准,需要因地制宜、因人施策,不能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手榴弹炸跳蚤”。如果在扶贫调研、送“水”到“根”后就“开闸”不管,精准“滴灌”很容易就会沦为一场“作秀”。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和县,经过充分调研后的精准扶贫就曾上演了这样一场“秀”,因后期疏于监管,扶贫羊发放甚至成为一本“糊涂账”。
2015年,新和县把扶贫羊作为精准扶贫的一项举措,在所辖40个行政村实施养殖项目。当地政府与养殖合作社签订合同,由县财政拨付资金从合作社购买羔羊,在县扶贫办、畜牧兽医局的监督下发放给贫困户,经育肥后再由养殖合作社购回,帮助贫困户增收。
这一精准扶贫项目经过当地政府充分的实地调研,并因地制宜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后启动实施,目的是为了把贫困户吸纳进养殖增收的产业链中助力脱贫。
然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却“跑偏”了。一方面,由于扶贫羊购买、检疫、发放与鉴定环节的疏于监管,导致发放底数不清,是否发放到位情况更未掌握,实际发放名单没有及时备案造册,重要档案资料严重缺失。另一方面,部分村干部在发放扶贫羊时缺乏责任意识,对于该发多少只、发给谁都是一本“糊涂账”,扶贫羊发放完后也没有及时填写发放台账,核对发放信息。
直到2018年2月,新和县有68户贫困户在时隔三年后才领到680只扶贫羊,每户分得10只。而对于这些贫困户来说,每一只羊都是家庭摆脱贫困的希望。
只有前半场调研,没有后半场监管,扶贫资金和贫困户利益均受到损失,存在此类问题的还有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董干镇。
2016年4月,国家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对2013年11月国家投资扶持的麻栗坡县董干镇500只能繁母羊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审计,发现因群众无力饲养退回绿源合作社代养的149只能繁母羊,合作社未与农户签订任何补偿或分红协议的问题,随之进行了深入调查,从而牵出背后的一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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