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条例》顺应新时代党建工作特点和党员权利保障工作需要,新增一条专门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保障党员权利的职责,着重从两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方面,党的基层组织要严格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积极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党员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另一方面,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切实发挥与党员联系密切的特点和优势,了解党员权利行使和保障的实际情况,以及党员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研究解决;发现党员权利受到侵害的,应当及时处理或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骨干力量,一举一动皆是导向,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要带头负起责任。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应当以身作则,既要以上率下,在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上立标杆、作示范,又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支持和鼓励党员正常行使权利。要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有平等待人、与人为善的真诚态度,有虚怀若谷、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认真听取党员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监督,营造党员积极行使权利的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调查研究,着力推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相关机制建设,重视处理和解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尤其是要推动解决党员关切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