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29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与天津市监委对中信正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柳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柳明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通过“逃逸式辞职”逃避组织监管,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业务合作方的房产、车辆,由他人支付应当由本人承担的费用,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多次违规接受高档宴请、收受贵重礼品和礼金;长期隐瞒不报多套房产等情况,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向民营企业老板出售房产,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长期大肆经商办企业,谋取巨额利益;违规授权社会人员以央企职工身份从事经营活动、使用央企品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在名贵特产经销、工程项目承揽、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柳明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涉案数额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信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柳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天津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