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21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导,不久前,甘肃省金昌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金昌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向学校反馈调查结果,并同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
“掷地有声为干部说公道话,才能有力打消顾虑。为进一步保护干部合法权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诬与澄清相结合,严查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方式澄清正名、消除影响,为清白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甘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通过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容错纠错、回访教育等举措,让党员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此前,省纪委监委印发《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容错免责工作办法》,提出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明确可以容错免责的12类情形,一体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规范开展容错免责工作,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持续打好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组合拳”,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在纪法框架内规范开展容错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认真执行实体和程序规定,把准边界尺度、把牢容错关口,严格对照规章制度,对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破解难题等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错误,按程序调查认定,依规依纪依法不予、免予、减轻或从轻处理。各市州纪委监委结合地方实际,及时制定配套机制,为营造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良好发展氛围提供制度支撑。武威市纪委监委从提出、受理、认定、反馈等方面,细化规定容错工作流程,增强制度执行的规范性操作性。白银市纪委监委细化列出不予容错清单,确保制度执行有力有效。
同时,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对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可能存在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仔细甄别、严查细核。对经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后证实不属实或查无实据的,及时澄清正名,营造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的基础上,该省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对诬告陷害问题严肃精准、依规依纪依法办理。对实施诬告陷害行为的党员、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等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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