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亦提出须为特区各级选举建立资格审查机制,为确立以“爱国者治港”的政治体制提供坚实健全的制度保障。只有让坚定的爱国者出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及立法会议员,“一国两制”才能得以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国家安全、主权和发展利益才能得到维护;香港才能长治久安,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作为特区的行政长官,我会带领管治团队履职尽责,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区宪制秩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确保香港大局稳定。我深信在完善选举制度以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堵塞现时制度上的漏洞后,可有效解决近年立法会泛政治化和香港社会内耗不断的困局,从而用好香港的独特优势,并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拓展经济,改善民生。
特区政府会继续竭力向社会解释完善选举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以及《决定》的坚实宪法基础。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附件一和附件二后,特区政府会尽快完成修订本地法律的工作,并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包括疫情发展,有效安排相关的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