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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北京1月21日电/收受礼金礼品、占用服务管理对象轿车;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购机补贴资金损失1340万元,数额巨大,涉嫌渎职;与农机经销商相互勾结、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等……2018年11月23日,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李健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万元,涉案赃款43.7万元,依法继续追缴。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措施,是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的补贴,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广农业产业化意义重大。身为播州区农牧局原党组成员、区扶贫办副主任的李健,在脱贫攻坚战役中承担着重要任务,有责任、有义务为脱贫攻坚工作做出应有贡献。但他却监守自盗,利用分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职务之便,动起歪心,伸手捞好处。其违纪违法问题令人咋舌,在当地群众中反映强烈。
2017年4月,播州区第一纪检监察室对群众反映的李健与农机经销商相互勾结、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等问题线索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发现有农机经销商采取以群众“零元购机”获得农机具为诱饵,购机者所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归经销商为条件,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区农牧局农机管理科、镇(乡)农业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工作失职,并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经查,2012年至2016年期间,李健通过为他人在销售农机产品、获取农机补贴等方面提供帮助,接受农机经销商提供奥迪A6轿车归个人无偿使用;利用乔迁新居、子女上学、举办婚宴等,索要、收受农机经销商所送礼品和现金40多万元。
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李健在指导分管科室开展购机补贴核查工作时,明知经销商提供的补贴产品存在技术参数不明、机具品牌标准不符、补贴资金额度过高等问题,但因自己“授人以柄”,只好“暗箱操作”。他要求农机管理科人员简单审核农户购买机具属实、提供的补贴资料是否合规,在实地检查时,没有按方案要求逐台进行检查核实,简单用一套微灌设备通知购机农户照相签字“完事”。导致农机经销商李某、钟某等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1340万元。
经李健交代,2014年至2015年,贵州某公司李某通过零元购机、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国家购机补贴资金640万元。钟某销售微灌设备3500台,公司未支付购机款,未真实购机的情况下获得购机补贴700万元,到目前,微灌设备仍未实际安装使用。
作为分管农机工作领导,李健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收受他人财物,在系统内树立了“坏榜样”,他的贪婪不但害了自己,还带坏了分管科室的风气,真可谓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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