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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决策”不是以权谋私的“挡箭牌”
http://www.CRNTT.com   2019-01-18 08:56:50


  中评社北京1月18日电/“以公权当私器,把公币入私囊”。“集体决策”的背后竟是源源不断的“利益链”。上述案例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刘守东,以召开班子会的形式截留财政资金,以权谋私,违规向“两委”人员发放福利,是一起通过集体决策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是民主集中制的“十六字”方针。我们党之所以突出强调会议决定,其根本目的就是经过广泛讨论、集思广益,以形成科学决策,避免造成决策失误。如果说集体决策的底色是民主、科学、合理,那么底线就是合规、合纪、合法。

  推而言之,集体决策是确保决策科学的“金钥匙”,而不是以权谋私的“挡箭牌”、违纪违法的“遮羞布”。现实生活中,一些暗藏私心私欲私念的人,经常打着民主集中制的旗号,借着集体研究的名义,突破纪律规矩底线,偷梁换柱、暗度陈仓,以集体之名为官不为、以集体之名为官乱为、以集体之名胆大妄为……必须看到,无论采取什么样的会议形式,披着看上去多么合法的外衣,只要暗藏私心、心存侥幸,侵占公有资产、侵犯群众利益,永远都无法掩盖“中饱私囊”这一本质。

  此类现象之所以屡禁不绝,究其根本,是对民主集中制本质缺乏深刻认识,纪律规矩意识没有深植灵魂血脉、化为高度执政自觉,简单以为只要是集体研究、会议决定的事情,就是科学的、合理的,就可以冠冕堂皇地实施,有时明知触碰了纪律规矩的“红线”、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还振振有词推脱是集体决策与自己无关,即使决策失误也认为法不责众。

  破除集体违规踩线,必须真正把民主集中制原则挺在前面、抓在实处,以党纪国法的铁拳重击乱举乱伸的手,以清风正气对付歪风邪气,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全面加强对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突出加强对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监督。对重大事项研究、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要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坚持全过程透明、全环节公开、全人员监督,把政策制度亮在明处,让公权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问责就跟进到哪里,有违必查、有错必究,不因违者众而放任,不因犯事小而宽容,让披着集体决策外衣的违纪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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