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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韩联社 |
中评社北京8月1日电/据人民网报道,为杜绝父母虐待儿童的现象,韩国政府决定删除民法中“父母惩戒权”相关条款,并将虐待儿童视为重罪,积极讨论深化处罚力度方案及量刑标准,未来将向量刑委员会上交相关提案。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现行《民法》第915条中规定,出于保护教育子女的目的,监护人可行使必要的惩戒权。该条约自1958年制定至今已62年。有观念认为,此条约是父母将子女视为自己的“附属品”、将虐待行为正当化的“祸因”。
此外,政府推出多项举措保护儿童:禁止施虐者在医疗领养机构等儿童相关机构工作:成立专职组帮助受虐儿童早日脱离问题家长;定期向学校、幼儿园、托管所公布受害儿童记录和虐待者信息,以及可能有危险的儿童的信息;疫情期建议学校通过电话或视频等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络。
(原标题:《韩国政府收回长达62年的父母惩戒权 将虐待儿童视为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