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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会会后记者会。(中评社 倪鸿祥摄) |
“立法院”会”22日通过的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提案指出,护照封面登载“我国”“国名”为“中华民国”REPUBLIC OF CHINA,虽在2003年加注TAIWAN,以与中国有所区隔,但是护照仍时有遭误认,为避免混淆或被国际社会误认而遭刁难,行政部门应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护照之“台湾、TAIWAN”辨识度研提具体作法,以维护民众尊严,以及确保国际旅行之便利与安全。
同样在22日表决通过民进党团提出的中华航空正名公决案。公决案明定,“交通部”应积极研议强化华航的国际识别等相关政策,以避免与中国籍航空公司混淆的短中长期措施,包括华航在国际上被误认为是来自中国国际航空(AIR CHINA),造成国际形象混淆,为了强化国际识别,“交通部”应以确保台湾“国家”利益为前提,强化华航台湾意象的国际辨识性。
公决案还指出,“交通部”应研提分期可行的华航改名计划,前期以不涉及改约航权谈判的飞机涂装重新设计为主,如加强 TAIWAN 或台湾意象设计等方式,由“交通部”邀集相关单位研议更改华航英文译名及华航改名的各项可行方案与配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