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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开羁押庭 郑文灿迟到2分钟表情严肃
http://www.CRNTT.com   2024-07-09 11:12:37


郑文灿今日重开羁押庭,迟到2分钟才到桃园地院。(中评社 卢诚辉摄)
  中评社桃园7月9日电(记者 卢诚辉)民进党籍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因桃园市长任内土地开发案涉贪,6日遭桃园地院裁定以新台币500万元交保,检方不服提出抗告,8日高院作出裁定,发回桃园地院更裁,9日上午10点重开羁押庭。郑文灿和律师直到上午10点02分座车才抵达桃园地院门口,有别于6日获交保时脸上的一抹神秘微笑,郑这次下车后表情严肃,同样全程不发一语。

  郑文灿涉贪案经检方抗告后,以最速件送往高院,高院在8日下午4时许就做出裁定,认为原裁定有不当之处,因此撤销原裁定,发回桃院更为妥适的裁定。

  根据高院裁定表示,桃园地检署检察官已于声请羁押理由书及抗告书中叙明,尚有传唤桃园市府相关局处公务人员,以查明本案事实的必要,则相关共犯或证人与郑文灿之间是否尚有联络本案案情的可能,桃院并未详予论述。

  高院裁定指出,本案共犯间具有利害关系,彼此存有相互勾串、互为维护的高度可能性,再加上以郑文灿于本案的地位、角色及参与程度,是否能排除他影响与他具有一定上下隶属关系的共犯或证人陈述。

  高院裁定强调,以现今通讯软体发展程度,非常容易被用以联系勾串或影响相关人未来陈述的可能性,在全案情节尚未调查厘清前,郑文灿及其他共犯、证人间是否仍有勾串可能;原审的谕知是否即能排除郑文灿逃亡,甚或排除郑文灿与其他共犯或证人互相联络本案案情而串证、灭证的可能,以上问题,都没有在原裁定详予论述,明显有理由不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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