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19日电/据新华社报道,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作为确认婚姻关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户籍地办理的规定,多年来让不少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人深感不便。
好消息来了。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覆》,决定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5月19日,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由此将进入实施阶段,现行婚姻登记制度将迎来重大改革。
据民政部介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男女双方不仅可以在其中一方的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登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居住地“扯证”:让公共服务随人走
来自内蒙古的张女士和来自山东青岛的王先生在江苏南京工作生活多年。几年前,两人决定领证结婚,但由于当时未将户口迁到南京,只好回王先生老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据王先生介绍,从南京坐火车回青岛单程要花6个小时左右,高铁票再加上其他路上的花费,往返一趟的花销接近2000元,他还专门向单位请假3天。
像王先生一样“为爱奔波”的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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