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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蔡冠深(中评社图片) |
港区政协委员魏明德表示,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越来越猖獗,国家安全立法是属于国家权利、符合任何国家主权原则、为国际社会惯例。香港市民生活过去一年饱受社会违法暴力事件影响,中央这次立法是是合法、合情、合理,也有必要性和迫切性。他亦强调,只有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才能确保香港“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才能维护香港繁荣安定,这是对香港未来发展持续稳定的基本保证,也是对港人恢复对香港繁荣发展信心的最佳方案。
港区人大代表、行会成员叶国谦谈到,近来香港发生了很多起暴力行动,甚至有人要求外国来干预香港事务,对国家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但是回归23年,香港却没有法律,对这些破坏、渗透、颠覆行为进行规管,在这种情况下,堵住国家安全的漏洞有其迫切性。香港的社会事件不能无止境地继续下去,从香港的长远利益来讲,一定要有相关的法律来维护香港安宁,保障香港市民的利益。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洪为民表示,回归以来,23条立法一直未完成,香港的宪制责任一直未尽,成为我国国家安全最弱的一环。去年的修例风波以及随后的黑暴,让我们清楚看到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遭受威胁。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涉港决定非常及时,也非常迫切。香港若想继续发展,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针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类活动,而对绝大部分香港人没有影响,香港人的自由和权利不会受到损害,反而更加保障了香港社会的安定和繁荣。
港区政协委员、香港工联会理事长黄国指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机制的建立,对于香港止暴治乱、恢复社会秩序是一个有力的保证;更加长远来讲,是对“港独”思潮和行动的有力反击,是一次拨乱反正,确保香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经历了近一年社会风波、目睹了一系列暴力事件的香港人,会支持这一条例的落地。黄国亦认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条文已有,重点在于执行,因为法律只有执行了才能体现其权威。特区政府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构需要全力配合,改变“警察拉人、法院放人”的状况。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亨利亦对决定表示全力支持,认为此举合乎国家和香港长远发展利益,“宜早不宜迟”,并希望能在九月前透过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实施,全面有效地为国家安全筑起防护网。陈亨利提到,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保障香港社会长期繁荣稳定,国家不能再忍、更不能退让,有必要重手出击控制香港的局面,有必要和迫切性立法、继而果断执法。“一国两制”是前无古人的创举,实践的路途上,难免有些沙石,但香港市民必须紧记,先有“一国”,后有“两制”,香港绝不能成为国家安全的风险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