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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行政院”版《国土计划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遭批,民进党在付委表决前召开记者会说明。(中评社 黄筱筠摄) |
中评社台北3月13日电(记者 黄筱筠)“行政院会”日前通过《国土计划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因应重大建设可检讨变更等内容,遭到在野党以及环团等批评是以“国家重大建设”为名,却替财团“开大门”、“炒地皮”。民进党今天在“立法院”报告事项时仍强行表决交付委员会审查,他们在表决前也召开记者会表示,有关“重大建设”他们会限缩范围,以正面方式表列。
负责法案审查的内政委员会召委管碧玲还说,这个政府仍然是陈时中防疫的政府,不是陈时中这个政府很棒,国土计划法的政府就很烂,他们是为了做事不是要作弊。
“行政院会”2月20日通过《国土计划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于“经“行政院”核定之国家重大建设计划”情况下,得适时检讨变更各级国土计划;县市国土计划的拟订及审议作业、国土功能分区图划设作业,也从“2年”改为“一定期限内完成”,引起环团批评,认为内容除了没定义何谓“国家重大建设”,可能让正当审查程序沦为形式审查、空白授权,而县市国土计划也未有时刻表,应要定义具体时间。
管碧玲在记者会上表示,委员会审查时会提出修正动议,明定延长的期限,“国家重大建设”也限缩在能源政策、文化、农业三领域。
“立法院”院会上午处理报告事项时,针对“行政院”版本的《国土计划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国民党团、时代力量党团、民众党团都提议退回程序委员会重新提出,在野党连续2周都提案,将这个案子退回程序委员会。民进党团6日没有表示异议,全案遭退回程委会,在10日程序委员会透过表决,又将这个案子重新排入今天院会的报告事项。院会上午处理时,民进党团对于退回程序委员会表达异议,因此进行表决。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郑运鹏说,草案中对“重大建设”的定义应该正面表列,“行政院”、民进党团都是以最公开方式跟大家报告,愿在审查过程与民间团体充分沟通,“必要的话会提出党团版本”。
管碧玲说,《国土计划法》在2016年三读通过时,规定2年内要公告全国国土计划、2年后“直辖市”、县市政府也要提出并公告“直辖市”、县市国土计划,时间点就是今年5月1日;但到现在各县市政府送到中央的国土计划只有11个,还有8县市没送进来,马上就有违法问题。她也说,还没送进来有6个国民党执政县市,因为县市首长换人才延误。
管碧玲说,4月30日前如果没有修法把期限延长,未来送进来的国土计划都有适法性问题;未来修法如果有一个月冷冻期,草案就必须在3月底前送出委员会,才能符合适法性;因为时间太短、沟通时间不够,才会让反对党、公民团体有疑虑。
管碧玲表示,“政院”提出修正草案“绝对不是偷渡”,党团强烈要求修法过程中,政府要为国土计划法站到第一线沟通。“行政院”版草案“授权太广泛、太空白”,因此要限缩;有关时间延长部分,不会接受院版的“一定期限内”,这等于没订时间,党团会在委员会审查时提出修正动议,要求“全国性延1年、地方性延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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