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和发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主要任务
文章分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4个方面,提出了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努力方向和重点任务。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生态文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重点完善和发展好以下重要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这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在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还存在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不清、所有者不到位、权责不明晰、权益不落实、监管保护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产权纠纷多发、资源保护乏力、开发利用粗放、生态退化严重等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落实《决定》要求,非常有必要在完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落实产权主体、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这是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全国统一、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迫切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体现国家意志和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性,自上而下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明确空间发展目标,优化城镇格局、农业生产格局、生态保护格局,确定空间发展策略,高标准绘制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尽快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入国土空间规划,真正实现“多规合一”,解决好各类规划不衔接、不协调的问题。
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按照《决定》精神,构建包括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在内的绿色生产和消费制度体系,加快推行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的生产方式,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安全的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有效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倡导形成绿色生活行为,既是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新时代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需要统筹推进绿色生产和消费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结合实际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鼓励先行先试,做好经验总结。着力完善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方面标准,完善绿色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完善市场化机制及配套政策,发展绿色金融,推进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
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人类对资源的开发利用既要考虑服务于当代人过上幸福生活,也要为子孙后代永续发展留下生存根基。改变传统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使资源、生产、消费等要素相匹配相适应,用最少的资源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形成与大量占有自然空间、显着消耗资源、严重恶化生态环境的传统发展方式明显不同的资源利用和生产生活方式,是我们党既对当代人负责、又对子孙后代负责的体现。落实这一制度,需要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主要目的是推动科学设置各类自然保护地,建立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建设健康稳定高效的自然生态系统,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石,为建设美丽中国奠定生态根基。重点工作有以下4项:一是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三类。二是理顺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能,按照生态系统重要程度,将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分为中央直接管理、中央地方共同管理和地方管理三类,实行分级设立、分级管理。三是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机制,实现各产权主体共建保护地、共享资源收益,建立健全特许经营制度。四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监测、评估、考核、执法、监督等,形成一整套体系完善、监管有力的监督管理制度。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起就开展了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工作,但由于长期以来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主要在地方,各地区监测数据指标不一致、技术力量参差不齐,使得数据的科学性、权威性难以保证,难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难以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落实《决定》精神,需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深化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改革创新统一监测和评价技术标准规范,依法明确各方监测事权,建立部门间分工协作、有效配合的工作机制,统筹实施覆盖环境质量、城乡各类污染源、生态状况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加快构建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调、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客观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强化对生态环境污染的成因分析、预测预报和风险评估。
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立后,已完成第一轮并启动第二轮督察,实现对31个省(区、市)的全覆盖,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了各地区存在的大量生态环境问题,有效促进了各地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实践证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得及时、用得有效,能够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层层压实环保责任、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环保合力,是一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不断向纵深发展,需要拓展督察内容,从单方面的督察生态环保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延伸,指导督促加大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力度,从着重纠正环保违法向纠正违法和提升守法能力相结合转变,指导地方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战略部署,在坚持巩固、完善发展、遵守执行生态文明制度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已经出台的要抓紧落实落地,实践成熟的经验做法要及时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补短板、强弱项,推进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着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早日建成美丽中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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