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该纳税人是亏损的,由于成本降低了,假设收入不变,亏损将减少,甚至扭亏为赢。假设该纳税人是盈利的,则降成本有可能增加其利润,所缴纳的所得税增多。
但是,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大多数是小型微利企业,根据2019年新的税收政策,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以内的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至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以内的,采用累进计算,超过100万所得的部分也仅需要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两税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小微企业降低税收负担。
第二种情况是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可以转嫁给消费者,进项税额可以完全抵扣。
站在企业的层面看,虽然由于传导机制顺畅,企业不是最终的税收负担者,增值税传导至最终消费者,但是,降低了增值税率,企业当期占用的现金流减少,同时由于增值税应纳税额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因此减少了增值税应纳税额也会减少附加税,对企业产生一定的减税效应。
站在消费者的层面看,降低增值税率,假设商品的不含税定价不变的前提下,购买商品的价格降低。
第三种情况是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无法完全转嫁给消费者,进项税额无法完全抵扣。假设企业含税的销售价格不变,降低增值税税率,则消费者的购买价格不变,而企业的收入及利润增加。假设企业含税的销售价格随着增值税税率的下降而下降,则消费者的购买价格降低,同时,企业沉淀的进项税款减少,成本减少。
世界各国由于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以及购买方与销售方价格博弈的情况。因此,在深化增值税改革中,需要考虑到企业负担了部分增值税的现实情况,通过降低增值税税率,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具有积极的意义。
增值税以外的其他减税降费配套政策
文章指出,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虽然增值税是重点,但是,减税降费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除增值税以外,还有相关的政策配套。通过政策的协同效应,减轻企业的负担,激活市场活力,提振实体经济。
一是兼顾了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其中,由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及建筑业是中国实体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实体经济又是立国之本,因此,此次主要降低适用于以上行业的16%及10%这两档增值税税率,实体经济的增值税税负降低,将有利于提振实体经济的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也兼顾了普惠性减税,例如依然强调贯彻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此前1月份政策规定,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的标准由原来的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提高到10万元以下,体现出普惠性减税的特点,因为小微企业数量多,减税受惠面广。
二是既减税又降费。除了降低增值税税率,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同时,还规定降费,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并且稳定现行征缴方式,各地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而更为关键的是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由于一个企业的负担不仅仅是税,还包括费,尤其是中小企业,对于费负担的反应更为突出,因此,从整体降低企业负担,轻装上阵促发展的角度去看,只有税费并降,形成合力,才能产生更好的政策效应。
三是既考虑到当前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又考虑到现代税制的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在于资源优化配置,结构性调整,从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因此,此次重点通过降低增值税税率促进制造业、小微企业的发展,但是从现代税制的建设看又要考虑到税制的中性原则。
为了保持增值税的中性原则,6%一档的税率虽然不变,但通过打通抵扣链条,减少重复计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同时继续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实现税制简化以及税收中性的现代增值税制度目标。
四是既考虑到减税降费又考虑到财政的可持续性问题,由于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这会给各级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因此,通过增加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压缩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同时多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平衡财政收支,实现企业减税降费与财政可持续性兼容的良好局面。
减税降费是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中的重要内容,而增值税又是中国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税率的下降所释放出来的减税信号,对于稳增长、促就业、调结构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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