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主业的空壳公司、皮包公司和僵尸企业,本次退市制度改革是迎头一棒。”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本次退市制度改革淡化了单一的盈利指标退市标准,重点考核企业的主业和营业收入,其指向十分清晰,就是要让这些空壳公司尽早尽快退出市场。另一方面,他认为,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进行了量化,进一步明确财务造假退市判定标准。这对于信息披露重大违法退市的可操作性有了很大的提升,对于证券市场财务造假形成了较大的威慑作用。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则对记者表示,作为注册制改革配套制度的一部分,退市制度的改革同步优化是大势所趋。之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已对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做出了明确安排,其中着重强调了要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新的规则对退市细节作了明确调整和补充,加大退市力度是显而易见的。未来的A股市场,在要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下,对持续盈利和成长性的考核将更加严格,对造假或内幕交易采取的是零容忍态度。在面值退市的基础上,本次除了补充新的市值退市要求之外,对于ST类的企业以及连续亏损的企业,退市压力无疑是增大的。新规进一步强化了退市要求和市场优胜劣汰的属性,这也是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作出进一步的呼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