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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铭。(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1月25日电/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今天公布党团版反渗透法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渗透来源指示、委托或资助,捐赠政治献金或影响选举罢免、公投行为,违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罚金。
中央社报道,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干事长管碧玲、书记长李俊俋上午举行“朝野同行、“国安”共赢,呼吁朝野党团共同支持反渗透法”记者会,公布民进党团版反渗透法草案。
草案总说明指出,近年境外敌对势力全面加强对台湾进行统战、渗透,意图影响选举及危害社会秩序;而先进民主国家对于境外势力在其境内从事渗透、破坏、干预等行为,也先后采取立法作为加以因应。
民进党团版反渗透法草案明定,为防范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干预,确保“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定,维护国家主权及自由民主宪政秩序,特制定本法。
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进行捐赠政治献金及影响选举罢免、公民投票之行为,违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罚金。
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进行游说、以非法方式扰乱社会秩序,或妨害集会、游行。
草案中也设有自白、自首条款,明定犯反渗透法之罪自首或于侦查或审判中自白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自首并因而防止“国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
柯建铭表示,本届最终的法案“反渗透法”终于登场,呼吁朝野一起面对、理性探讨,让法案能尽速通过。(编辑:苏龙麒)108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