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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5月18日电/前花莲县长、无党籍“立委”傅崐萁因炒股案被判刑2年10月定谳,原定本周执行。但花莲地检署今天表示,傅崐萁希望延后发监,会尽速具状提出声请。
傅崐萁炒股案判决定谳后,交由花莲地检署代为执行发监,花检今天表示,传票已经送达本人,但傅崐萁希望延后,将在收到声请状后,考量声请事由依法办理。
判决确定后,花检15日送传票给傅崐萁,傅口头表示,希望可以延后执行,这几天会补诉状到地检署。法律上受刑人有“正当理由”才可声请延后执行,地检在收到诉状后会再做审理。
1998年台凤负责人黄宗宏找当时的股市名人黄任中合作筹资,在利多消息公告前,以人头大量买进股票后出脱赚取暴利,案经台北地检署指挥“调查局”侦办,查出傅崐萁涉嫌炒作凯聚、昱成、华隆等公司股票后依法起诉,但官司缠讼20年。
“最高法院”本月14日驳回傅上诉,傅判刑2年10月确定且未宣告褫夺公权,因此傅的“立委”身份没有补选问题,亦即“立法委员”资格不会被注销,如同以“立委”身份入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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