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8月7日电/深圳市将在2019年至2020年开展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2年内高标准、高质量解决所有已批未建土地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保障。这是记者从深圳市政府日前出台的《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中了解到的。
据新华社今日报道,本次方案中的已批未建土地是指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满2年仍未开发建设的土地。
来自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调查显示,截至2017年底,深圳市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满2年仍未开发建设的土地共564宗,总用地面积为11.94平方公里。已批未建土地主要分布在原特区外,土地用途以工业、仓储为主,部分用地未建时间超过10年。由于涉及土地、规划、产业等政策变化或调整,以及部分用地涉及不同程度的权属或经济纠纷,历史情况复杂。
根据方案,已批未建土地的处置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制定处置方案。根据企业自身原因、政府政策调整、规划调整、非凈地出让以及外部因素等不同原因,对不同情形的历史遗留已批未建土地进行系统处置。处置方案包括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限期1年内开发建设、按照评估地价给予补偿、用地置换、按深圳市人才和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开发建设、限期6个月理顺经济利益关系开发建设等。
方案要求,确保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防新增已批未建土地,建立已批未建土地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