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积极支持台资企业增资扩产。去年11月出台的“26条措施”已提出“鼓励各地根据地方实际,为台资企业增加投资提供政策支持”。《通知》进一步要求各地根据地方实际,在法定权限内研究出台用地、用能、用工等方面具体措施,为台资企业增资扩产提供政策支持。同时,要求全面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规定,支持台资企业以分配利润进行再投资。
当前,大陆正积极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将为包括台资企业的各类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大陆还重点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新区、承接产业示范区内重点园区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这也将为有产业转移需求的东部地区台资企业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
第三,落实税费减免、强化金融支持。《通知》要求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按规定免征或减半征收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台资企业提供优惠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融资,为符合条件的科创型台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提供支持,也鼓励台湾金融机构把握大陆金融领域自主开放新机遇,参与两岸金融合作。
此外,《通知》还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研究出台减免物业租金、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同等申请享受。
第四,全心全意为台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广大台资企业是大陆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有关部门将继续配合国台办,共同指导各地有关负责单位加强与本地台资企业协会、重点台资企业等沟通交流,积极回应台资企业关切诉求,切实维护台资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好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为台资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服务。
第五,积极助力台资企业危中寻机。近年来,大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兴起。本次疫情也使得我们推动产业数字化升级和消费数字化转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突显,新型基础设施、电子商务等领域均面临新的发展机遇。《通知》在这些方面也明确了一些政策措施,希望能对台资企业危中寻机提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