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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结束,栗战书与郭金龙寒暄(中评社 林艶摄) |
《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如果“台独”分裂势力一意孤行甚至铤而走险,我们将按照《反分裂国家法》有关规定,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坚决粉碎“台独”分裂图谋,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我们正告“台独”分裂分子,“台独”是绝路一条,以身试法必遭严惩。
第二,海峡两岸同胞携起手来,共同反对“台独”、促进统一。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天亲,是反对“台独”、促进和平统一的重要力量。我们完全理解广大台湾同胞的历史遭遇和社会环境。两岸同胞命运与共,亲望亲好,我们愿意以心交心,加强交流交往,促进心灵契合。
党和国家始终关心台湾同胞的利益福祉,积极为两岸交流合作创造条件。《反分裂国家法》第六条对发展两岸关系、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近年先后两次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进行修改,为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兴业提供更多便利和保障。有关部门为广大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就学、就业、生活等方面创造更好的条件,进一步密切了两岸同胞的感情。我们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继续完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把融合发展的道路越走越宽广。
台湾的前途在于国家统一,台湾同胞的福祉系于民族复兴。《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广大台湾同胞都是中华民族一分子,要做堂堂正正的中国人。我们相信,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将会汇入中华民族复兴的大潮,深入思考台湾在民族复兴中的地位和作用,认清“台独”势力包藏的祸心,坚守民族大义。
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事关中国核心利益和中国人民民族感情。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某些外部势力总想拿台湾问题做文章,找麻烦,不断挑战中国核心利益,完全是徒劳的。他们的行径严重破坏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社会普遍共识,我们敦促各方切实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慎重处理台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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