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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台港澳研究所港澳研究室主任张建(中评社资料图) |
中评社香港5月23日电(记者 张心怡)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台港澳研究所港澳研究室主任张建对中评社表示,全国人大从国家层面推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贯彻落实宪法和基本法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规定和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需要,这一决定具有必要性、紧迫性。
张建提到,近年来,“港独”的肆虐、反对势力对香港的“揽炒”、修例风波的发生以及外部势力深度介入香港事务等凸显了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和工作缺失,也凸显了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法制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回归23年来,香港仍然没能就中央授权的基本法第23条进行立法,给香港、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国际安全冲击和隐患。作为中央事权的国家安全问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有权力也有责任从国家安全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中央政府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具有“兜底”的责任和义务。香港内外敌对势力在香港的大肆活动已经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冲击香港的稳定,有关活动仍在肆无忌惮地进行,造成的危害也仍在持续。
张建指出,全国人大的决定不是修改基本法,也不是取代或废除基本法第23条关于国家安全立法的规定。全国人大的决定也表明了香港特区仍要尽早完成基本法23条规定的立法责任。全国人大的决定对香港行政、立法、司法都有约束力,也有监督权,从长远看,全国人大的决定无疑将改善当前香港国家安全的局面,当然短期内还会有不少暴力行为、外部势力还会加大介入力度。
张建认为,全国人大的决定只是加强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步,后续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每一步都是必要的、重要的,都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步骤和举措。全国人大决定在本次“两会”通过后,有关各方就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比如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向中央提交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报告,比如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也要全国人大决定的精神为依据。中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监督香港执行全国人大的决定。未来中央也会在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当然,目前香港特区政府仍要依据已有的法律加强执法,使《刑事罪行条例》、《社团条例》、《公安条例》、《官方机密条例》等已有的法律发挥维护国家安全的效力。同时,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加大执法,“止损”国家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