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16日电/日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限额取消。今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登记即可在我国从事证券投资,其投资便利性无疑将大幅提升。这是我国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一步,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决策部署的又一重要改革举措。
当前,推动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既是我国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金融开放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之前,也有人曾提出,金融业是国民经济的关键部门,金融业应先发展再开放,以便给予金融业更多保护。但是,纵观发达经济体金融业发展历程,再加上亚洲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不难发现,过多的保护只会让行业固步自封,不仅发展迟缓、竞争力不足,更容易埋下金融风险的隐患。
开放也是改革。过去,开放让我国金融业学到了不少东西,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以银行业为例,我国银行业成功走出阶段性低谷,通过股改上市,经营效率、资产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目前,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市场已经初具规模,我国已有5家金融机构跻身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行列,成为资本金充足、经营稳健的市场经营主体。
现在,开放仍将是金融业发展的方向。从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力度来说,甚至远低于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开放水平。初步统计,当前外资持有我国境内股票市值占总流通市值的3.8%,外资持有我国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值占债券总市值的2.2%。由此可见,市场开放的潜力巨大。
因此,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需要加大力度“引进来”,以更为开放的姿态欢迎境外金融机构参与我国市场。尤其是在明晟(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以及彭博巴克莱等国际主流指数相继将我国股票和债券纳入其指数体系,并稳步提高纳入权重的当下,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需求正在增长。此外,加大力度“引进来”也有利于国内金融业者继续吸收外资机构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实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打开大门迎客,进一步提高境内市场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投资便利性的提高只是第一步。展望未来,我国仍需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改革,推进市场互联互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更透明、更符合国际惯例的方式,平等对待内外资金融机构,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和营商环境,以实现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金融开放。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陈果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