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链条 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牛鼻子”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行动计划》指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加强宣传教育;严格问效问责,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孙华山表示,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压实“三个责任”,一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二是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企业主体责任。
因此,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分批轮训,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地方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单位负责人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根本上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而消除事故隐患。
对于企业单位,《行动计划》规定,企业要全面地排查风险、全面治理隐患,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角落都不能漏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