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加方指责中方因康明凯在华担任外交官期间的行为而对其逮捕,并称这违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中方是否侵害了康的外交豁免权?
答:此案正由有关部门依法侦办,具体情况我不便透露。
我想强调的是,中方做法完全符合包括《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在内的国际法。我们已经多次说过,康明凯不是现任外交官,此次是持普通护照、商务签证来华,因为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而被中国有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及国际法,不享有豁免权。
问:据报道,朝鲜一名高级官员途径北京前往美国华盛顿。你能否证实他过境期间有无同中方会面的安排?
答:我不掌握这方面的具体信息。
问:加拿大官员表示,根据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关于康明凯案中方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中方要求加方放弃康的外交豁免权,或者是将康驱逐至加拿大。请问加方的理解是否正确?中方是否要求加方放弃其外交豁免?
答:近期加方在有关个案问题上话说得有点多,我不想就此发表具体评论。我刚才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该案正由中方有关部门依法侦办。
追问:加外长称,中方过去几周针对孟晚舟案对加公民所采取的行动是对所有国家的威胁,你是否认同这种说法?
我想你们的外长是不是有点太着急了,以至于口不择言。中国对加拿大构成什么威胁了?中国公民仅仅是过境转机就被加方无理扣押,连加方都承认她没有违反任何加法律,这是加方对中国公民构成严重威胁!你明白吗?构成威胁的是加方,不是中方。加方可以焦虑,但是千万不要口不择言,这是对加方信誉和形象的严重损害,也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我还想补充一句,其实你也可以问问加拿大民众。我注意到这几天加拿大民众在网上发表了很多意见。中国依法判决加拿大籍毒贩死刑,其实是帮助加拿大人民和其他受毒品威胁的国家人民,是为民除害,怎么会构成威胁呢?!难道加方领导人认为让毒贩在加国内为所欲为就不是威胁?就是安全吗?最起码的是非标准还是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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