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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美琴遭指曾经放弃“中华民国”国籍。(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2月3日电(记者 黄筱筠)民进党副手候选人萧美琴国籍问题成焦点参选资格,赖清德竞选总部发言人戴玮姗今天表示,萧美琴自始至终都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也从未放弃“中华民国”国籍,亦无回复国籍的问题,参选资格皆合乎相关规定,期盼社会各界以正确资讯为事实基础,不实的讨论应适可而止。
中国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游淑慧说,根据《总统、副总统选罢法》规定,若曾丧失或放弃“中华民国”国籍,都不符参选资格,过去萧美琴曾说过一段话,证明萧当时应该只有美国国籍,没有“中华民国”国籍,“内政部”、“中选会”敢查吗?
游淑慧今天在脸书贴文,2000年时,萧美琴曾自曝说,“经过多次询问各国代表处,放弃美国籍,只有华侨护照,就无法取得包括日本、泰国、美国、及许多欧洲申根国家的签证”,“美国在台协会官员也明白告知,放弃美国籍,又没有台湾身份证字号以及永久居留权的护照,只是一份旅行证件。”当时萧美琴曾说,美国法律会把她当作“无国籍人”,这样的身分,可能连在台湾居留都会有问题,因此让她无法放弃美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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