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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关掉中天新闻台,各界痛批箝制新闻自由。 |
中评社香港12月13日电/大华网路报今天专栏文章说,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十一月十八日否决中天新闻台的换照申请,中天声请暂停执行的假处分,日前被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有线电视五十二台即日起暂时成为空频。这一事件不仅显示台湾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受到打压,也反映台湾的民主大开倒车,更意味民进党已经背弃创党的主要精神。
中天新闻台于六月八月向NCC申请换照,上月十八日被NCC以“屡次违规及遭民众申诉,未能落实新闻专业”、“内控与自律机制失灵”、“新闻制播遭受不当干扰”等理由否决;中天声请假处分,先被北高行裁定驳回;继而提起抗告,又被最高行裁定驳回确定。
合议庭裁定认为,换照许可与否,主管机关有裁量权,若贸然准许定暂时状态,让主管机关无从监督,反而有违公益。裁定也指出,“宪法”对言论自由及传播方式的保障,并非绝对,“国家”仍可制定法律做适当的限制。如此判决,当然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深入探讨,却会发现问题百出。
众所皆知,新闻自由是民主制度主要核心。根据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以及通过任何媒介和跨国界地寻求、接受和传播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联合国新闻自由公约也指出,人民有发展或接收各种新闻与意见的自由,并且透过合法媒介收听或传播、传递新闻与意见自由,而政府也应该让人民有公平接近使用合法传播媒介的机会,并且不得干涉人民有关新闻自由的权利,对于新闻的采访的自由也要尊重。国际新闻学会对新闻自由的定义,则包括自由接近新闻、自由传播新闻、自由发行报纸以及自由表示意见。从这几个国际组织的规范来看,NCC关掉中天新闻台,是不是干涉新闻自由?是不是阻挡“自由传播新闻”?显然不言可喻。
再者,在民主国家中,新闻媒体扮演为人民监督政府的角色,不仅被视为“永远的反对党”,而且被当成“第四权”,受到宪政秩序的保障,其目的即在维持新闻媒体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使其在不受政府干预下,独立进行报道评论。各个新闻媒体固然有其不同政治立场,对政府施政及执政者纵或有严厉批评,但都受到同样的保障。从这个角度看,中天新闻台的报道评论即使确属“亲中”,跟民进党的“反中”背道而驰,也应受到保障,这才是保障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的真谛,也是民主制度的可贵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