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台北8月9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立委”涉收贿案,查出前太流负责人李恒隆获悉检调调查他涉嫌行贿“立委”苏震清,随后与苏震清谋议,由苏震清开立支票给李恒隆,作为双方主张借贷关系的证据。
据中央社报道,检调调查,李恒隆涉嫌自20132年起透过中间人郭克铭等人,行贿“立委”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前“立委”陈唐山、徐永明等人,透过公司法修法或举办公听会等方式,施压“经济部”官员撤销太流增资登记,企图夺回SOGO经营权。
北检7月31日指挥“调查局”兵分65路搜索,并约谈63人到案,讯后声押李恒隆、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等人获准。李恒隆等人提起抗告,遭台湾高等法院驳回确定。
李恒隆、苏震清在检院讯问时均否认犯罪,李恒隆1日被移送北检时受访表示,他与苏震清的金钱往来是借贷关系,苏震清也还钱了。苏震清律师受访时也表示双方是借贷关系。
根据高院驳回抗告裁定,检调调查,李恒隆疑自不详管道获悉检调发觉他可能涉及行贿,随后与苏震清谋议,由苏震清开立支票给李恒隆,作为双方主张借贷关系的证据。
苏震清在搜索前几天,在办公室询问刘姓助理及办公室主任余学洋,有关收受李恒隆款项相关细节。检方因此认定苏震清有勾串之虞,声请羁押禁见。
另外,“立法院”即将开议,羁押中的现任“立委”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恐无法报到,高院认为,本案具“立法委员”身分的被告能否参与法案审议,与羁押原因及必要性的判断无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