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7月28日电/马来西亚法院今天针对前首相纳吉被控的第一起洗钱案宣布判决,7项贪污滥权和洗钱罪名成立,成为马来西亚首个在法庭被判罪的首相。
据中央社报道,马来西亚法庭对SRC公司世纪审判结果出炉,针对一马发展公司旗下SRC国际公司转出4200万令吉(约新台币2.9亿元)到纳吉个人户头一事,基于辩方无法提出新的事证,因此法庭判决4项贪污及3项洗钱罪名成立。
每项罪名一旦成立,纳吉可能被判监禁2年至最高20年、鞭笞和罚款。目前纳吉都可以选择继续上诉。
上周刚度过67岁生日的纳吉,在2009年4月3日宣誓成为马来西亚第6任首相,直至2018年5月。在2018年5月9日举行的全国大选中,他领导的国民阵线倒台后,就面对一连串的指控,并成为马来西亚首位被控上法庭的国家领导人。
辩护团队把纳吉描绘为受害者,称此案关键角色是已在美国与马来西亚遭起诉的金融家刘特佐才是主谋。目前行踪不明的刘特佐则始终自称清白。
检方坚称纳吉掌控SRC国际公司,证据确凿;但纳吉所属政党今年加入首相慕尤丁领导的执政联盟,让一些人质疑审判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观察家也认为,近来的政局动荡可能影响审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