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29日电/网评:遏制不文明行为需要“随手拍”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淳艺
日常生活中,您是不是遇到过很多不文明行为,比如,遛狗不拴绳,乘公交抢座,文物上乱刻乱画……从6月1日起,《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北京将重点治理公共卫生、公共场所秩序、社区生活等6个领域的29种不文明行为,而且任何人有权拍照录像协助执法。
过去我们熟悉的“随手拍”,更多是针对交通违章行为。相比之下,“随手拍”不文明行为比较少见,且多发生在运动式整治期间,并未常态化、制度化。而即将施行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可以向政务服务热线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对不文明行为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形式所做的合法记录,可以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执法的参考”。新条例将“随手拍”不文明行为列入其中,对于充分调动公众监督,共同遏制不文明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刻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屡见不鲜,除了因为有关部门人手精力有限,不可能做到“人盯人”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管外,还因为社会监督太软,虽然不文明者有错在先,但旁人监督起来难免有些底气不足,很容易被误会成多管闲事,甚至引发冲突。
有人对采用“随手拍”的形式监督他人不文明行为主要有两方面顾虑:一是担心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二是认为市民拍摄的照片视频不能作为执法部门处罚依据。对于前者,因为“随手拍”不文明行为不是为了个人营利,而是为了维护文明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取证执法,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这并不侵犯他人肖像权。而对于后者,根据《行政处罚法》,除了执法部门主动调查外,接收市民拍照录像,也属于收集证据的一种形式。此次条例讲得很清楚,“随手拍”不会直接作为处罚依据,而是作为执法的参考。也就是说,有关部门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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