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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刘昆 |
中评社北京5月16日电/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已经出台的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等政策要尽快落实到企业。这是党中央科学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深刻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造成的冲击、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今年的财政政策指明了方向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2020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大力提质增效,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人民日报发表财政部部长刘昆文章表示,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有利于推动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短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现实需要。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经济下行压力仍在加大。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通过适当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等,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挖掘内需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内生动力,有效应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短期冲击和挑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财政更好发挥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应有之义。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收入增长带来了巨大冲击。今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预计2020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低于上年。与此同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保障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财政支出仍要保持一定强度。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有利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二、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主要内涵
文章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大力提质增效,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一)做好“加法”,坚持“更加积极”的取向。一是增加赤字规模,明确释放积极信号,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稳定并提振市场信心。二是落实减税降费,对冲企业经营困难。三是扩大政府投资,对冲经济下行压力。通过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种渠道,增加政府投资,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四是加大转移支付,对冲基层“六保”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在分配时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倾斜,落实库款资金提前调度制度及阶段性提高财政资金留用比例等政策以增加地方留用的现金流。五是加强预算平衡,对冲疫情减收影响。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增加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有效对冲疫情带来的减收影响。
(二)做好“乘法”,坚持“提质增效”的发力点。进一步向内挖潜,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坚持以收定支的基本原则,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科学核定支出。财政资金进一步优化使用结构和方式,聚焦民生以及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集中资金予以精准保障。强化绩效管理,把钱用在刀刃上,防止截留挪用。
(三)做好“减法”,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节用裕民,中央政府部门带头过紧日子,严控各种一般性支出;地方财政继续压减“三公”经费,严控会议差旅等经费,严禁新建、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
(四)做好“除法”,坚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隐患。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妥善处置地方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着力防范国内风险与外部输入性风险叠加共振,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具体举措
文章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促进人民生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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