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16日电/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工作方案》。会议指出,要加强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优化设施布局,健全治理结构,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治理有效、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经济参考报发表民生银行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静文文章表示,金融基础设施是指金融运行的硬件设施和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支付、清算和结算体系、法律环境、会计标准、信用环境、反洗钱,以及由金融监管、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投资者保护制度组成的金融安全网等。它是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的基础性保障,也是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和强化风险防控的重要抓手。
央行历来非常重视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在每年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都会专门介绍当年的运行和完善状况。今年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举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要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
文章认为,在金融创新不断深化、金融开放不断提速的当下,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更具现实紧迫性。一方面,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相应地增加了内外部风险传导的复杂性,必然要求提升金融基础设施的稳健程度和应对不确定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原有的多头管理模式存在弊端,既存在监管思路不同导致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无法形成合力的问题,也存在监管盲区,容易引发监管套利,不断积聚金融风险。
从各方面情况来看,央行将负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通过对各类金融基础设施的准入、运作、监管要求等作出统一规范,厘清各协管部门的权责边界,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
文章提出,具体而言,下述四个方面或成为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一是统一监管标准。在央行统筹之下,一体化的监管标准将确立,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指引有望出台,金融基础设施方面的机构准入、治理结构、业务规则、风险共识等方面将受到统一监管,这既有利于防范监管盲区和监管套利,又能避免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
二是健全准入管理。坚决取缔非法提供的基础设施服务,同时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明确规范金融管理部门的业务审批权责,对涉及国家安全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服务则须依法进行安全审查。
三是优化设施布局。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国产化,适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量,将所有资金流动都置于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视野之内。
四是健全治理结构。监管部门须纳入问责机制,就其监管行为接受隶属机关、相关上级机关以及专门问责机关的行政问责。建立合理分工、适度竞争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格局,为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创造有利条件。
可以预计,随着《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工作方案》落地,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将迎来纲举目张的新阶段。“布局合理、治理有效、先进可靠、富有弹性”是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目标,这既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统一规划,完善政策环境,也需要各类市场主体共商、共建、共享。唯其如此,才能保证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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