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26日电/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部署安排,提出“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要求“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这也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及“县域富民产业”的概念。
县域富民产业指的是充分依托县域的优势资源,延长既有产业链和价值链,在县域内形成的参与度广、带动能力强、城乡融合、一二三产融合的产业体系,或者说是带动县域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产业发展模式。县域富民产业是一个多元灵活的产业体系。从生产场所分布来看,其分布在产业园、中心镇、重点村等县域内不同城乡节点;从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来看,有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乡村作坊和家庭工场等多种组织形式。这种灵活的产业形态能够真正实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也为县域内的劳动力提供了灵活就业的机会和岗位。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即鼓励东部沿海和大中城市的产业链转移、延伸到县域。从实地调研情况来看,这种“下乡”产业已是不少地区县域富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文件还提到“大力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加强县域基层创新,强化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这些都为县域进一步依靠自身特色资源和产业发展优势、形成县域富民新业态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
我国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的社会结构都以家户制为基本单位,广大农户有一定的生产资料支配权,也可以自主安排家庭劳动力,有非常强的经营能力和创业的主动性。乡村社会还是一个成熟稳定的社会,社会关系稳定且伦理性强。这个关系网络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便于资金拆借、信息沟通、产业合作等,能有效降低产业发展门槛。此外,乡村资源丰富,很多地方拥有手工业传统或知名特色产品。总之,作为从县域社会内部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发展起来的县域产业体系,县域富民产业充分利用了乡村的资源和社会基础,具有低成本、低门槛和低风险的特点,有力推动了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也奠定了乡村产业的发展基础。
县域富民产业深刻反映了我国从乡土中国向现代中国转型的特殊路径。这一概念虽然今年才第一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但发展多种经营已长期存在于农村的发展实践中,并早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有学者认为,我国在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型的过程中,在传统农业之外形成了所谓的“第三元产业结构”,指的就是农村中丰富的“多种经营”。从前,家庭农业常常与工业手工业相结合,形成了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所描绘的“半农半耕”的小农经济模式。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成为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当前我们提出的“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正是对这一发展传统的历史延续和创新。
当前,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存在不小的区域差距。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如何抓住新发展机遇,延伸既有产业链、发展县域富民新业态,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为此,要抓住东部沿海地区和城市产业转移的机遇,发展各类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乡村车间”,巩固“扶贫车间”的既有就业成果。抓住农村电商发展的机遇,促进县域产业链整体升级,顺应农货上行引发的农产品标准化、商品化和规模化趋势,系统整合县域内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物流、包装、销售等诸多环节与各类资源,形成县域富民全产业链。各地也应在用地、税收、产业治理等多方面继续加大政策供给,引导能人、乡贤带资金、带技术、带市场返乡就业创业,灵敏把握住发展县域富民产业的机遇。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付伟(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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