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中评社 倪鸿祥摄) |
中评社台北2月18日电(记者 倪鸿祥)针对台湾是否放行大陆新冠肺炎疫苗的问题,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今天下午表示,经向疾管署了解,自从疫情以来,陆方并未透过“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管道,提供陆资疫苗相关资讯,也没有主动表达愿意提供疫苗与台湾使用。
邱垂正下午主持陆委会例行记者会表示,他希望外界对疫苗的问题能聚焦在公卫专业领域探讨,才有助整体防疫需求与维护民众健康安全。
邱垂正表示,疫情指挥中心已从医卫专业的角度清楚说明,疫苗采购要符合安全有效、可以买,以及民众愿意使用等原则,如果要从中国大陆购买疫苗,可以透过修法方式引进,如果有购买的需要,也不排除修法的方式,但是目前疫情中心并没有相关规划。
邱垂正指出,中国大陆的疫苗进口涉及台湾的法律规定,属于“经济部”国贸局公告纳入大陆物品,不准许输入项目的总汇表,“依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贸易许可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中国大陆的疫苗不得输入到台湾,而“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内容包括双方进行传染病的检疫、防疫资讯交换通报以及疫苗研发等交流合作等事项。
邱垂正说,两岸协议的签署以及执行仍需符合各自法令规定,若双方进行医药卫生协议相关的合作,也必须要符合“我方”既有的法律规范,
邱垂正表示,陆委会有根据协议向疾管署了解,自从疫情以来,陆方并未透过“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管道,提供陆资疫苗相关资讯,也没有主动表达愿意提供疫苗与台湾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