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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发展制度红利的释放需要原动力,主要表现在工业化的拉动和改革开放的放大效应。 |
中评社北京12月22日电/中国城市发展70年来,已从解放初期以乡村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发展至今日以城市为主体的工业社会,城市化水平、城市人口规模及城市数量等发展规模比肩发达国家,其辉煌历程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红利所成就。改革开放和工业化为制度红利的释放和放大提供了原动力,城乡关系的制度规定性则是制度红利所基于的资产原值。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国城市发展再出发,需要遵循创新体制,融合城乡的必然导向。
经济日报发表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会长潘家华文章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根据中国的国情而制定。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基础薄弱,技术落后,资金短缺,生产力低下,而人口众多,城市、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体系构建,土地公有制、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及层级制度则为中国城市的发展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全方位推进的保障。城市发展需要空间作为载体,在土地公有制下,土地征用不是一种市场交易,而是一种行政需要,土地征用时相对简单的法律程序,低廉的获取成本使操作实施得以高屋建瓴;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下人口从农村到城市单向流动,城市人口有序扩张,同时农村优质的人力资本通过考学、征兵等途径进入城市,不仅为城市发展积累了高素质人力资本,也有效地避免了许多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贫民窟”现象;权限激励的层级制度规定城市层级越高,城市发展的权限和资源调动能力越大,集中力量办大事,客观上促进了资源的聚集,产生辐射拉动和资源虹吸的双重效应,其影响程度和范围随行政层级的提高而扩大。
文章分析,中国城市发展制度红利的释放需要原动力,主要表现在工业化的拉动和改革开放的放大效应。新中国成立以后,苏联援助中国156个大的工业化项目,不仅造就了中国工业体系的基础,还带动了新城的发展。除此之外,沿海城市“三来一补”模式同样通过工业化的拉动激发了城市发展活力。
改革开放前城市化进程缓慢,制度红利释放的速率和效应低。改革开放后,户籍制度不断宽松,城市的居民数量增加,同时对外开放带来的资金、技术、海外市场、城市发展理念,使得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和层级制度的城市发展红利得以放大实现。从制度红利释放的速率和效应看,城市发展70年可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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