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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配联欢会。(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4月12日电/“内政部”部务会报11日通过《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修正草案,放宽大陆配偶亲属来台短期探亲资格、松绑外国优秀人才的大陆亲属探亲资格、提升无户籍国民及港澳政府驻台人员家庭团聚权,并且适度加重保证人责任、缩减健检医美证件效期等,落实人流管控,确保国境安全。
“内政部”表示,这次修法增订台湾地区人民三亲等内血亲的“配偶”(如继父母、大嫂等)及经许可在台居留者的“二亲等内血亲及其配偶”,得来台探亲。增订依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在台工作及居留者的“大陆地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身心障碍且无法自理生活之已成年子女”,得申请来台探亲或随行团聚,以配合国家揽才留才政策。
此外,增订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或经“行政院”许可香港或澳门政府派驻在台湾地区者的大陆地区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碍且无法自理生活的已成年未婚子女,得申请来台随行团聚,以符合人伦亲情需求。
“内政部”指出,基于保障保证人与现任配偶、子女的家庭团聚权,或被保证之前任配偶已与保证人离婚且经通报行方不明已逾七年,故有条件放宽保证人免责情形,但为避免宽滥,也要求保证人须确保大陆人士依限离境,适度加重保证人责任。
另一方面,为落实人流管控,确保国境安全,修法缩短来台健检医美证件的效期,从6个月减为3个月,停留期间15天则维持不变。
在台陆生就学规定,未来将回归“教育部”主管法令“在台湾地区大陆地区人民就学办法”草案,现行就学相关规定,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适用。
“内政部”指出,“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修正草案将依法制作业程序,报“行政院”审议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