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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陆依亲探亲纳健保?国民党团:影响不小
http://www.CRNTT.com   2020-03-02 12:10:14


蓝委蒋万安。(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3月2日电(记者 倪鸿祥)民进党有意提案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限制大陆人士来台持有依亲探亲入出境许可证都可纳人健保的规范,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蒋万安今天上午回应中评社记者提问时表示,若照民进党的说法修改,影响不小,国民党团会详加商议研究。

  “行政院长”苏贞昌上午视察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前受访时表示,会照着永久存续、公平处理两个原则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有关大陆人士来台持有依亲探亲入出境许可证都可纳人健保的规范。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也认为有应重新调整的必要。

  “立法院”上午举行各委员会召委选举,国民党团三长、总召林为洲、书记长蒋万安、首席副书记长林奕华忙着督导蓝委投票状况,并开会沙盘推演日后各委员会开会情况。

  蒋万安接受中评社电话访问时表示,目前还没看到民进党团或民进党“立委”提出修改的版本,但如果照民进党的说法修改,影响不小,国民党团会详加商议研究。

  根据“卫福部”规范,非领有身分证者,包含台湾居住的陆港澳或外籍人士,且在台湾“领有居留证明文件”者,有4种条件可以加入健保。一是有一定雇主的受雇者。二是非受雇者,自领有居留证明文件后,在台居留满6个月。三是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台湾出生的外籍新生儿。四是适用于“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受聘雇从事专业工作之外国专业人才,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满20岁以上,因身心障碍无法自理生活之子女,且领有居留证明文件者。

  另外,马英九执政时放宽居留证明的认定,只要持有依亲或探亲入出境许可证,都认定为居留证明,例如陆配的前婚生子女尚未取得居留证时,只要持探亲证在台湾居住满6个月,就有纳入健保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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