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1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今年前9个月,全省乡镇(街道)纪(工)委处置问题线索1243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9.1%;立案6659件,增长53.2%。”今年以来,面对基层监督难的问题,辽宁省纪委监委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转变方式方法,推动基层监督执纪高质量发展,确保基层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创新机制 全面消除乡镇(街道)办不了案的痛点
乡镇(街道)一级普遍存在熟人社会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以及办案人手严重不足导致的无力监督问题。“我们800多个乡镇有200多个纪委书记是‘光杆司令’或只带一个‘兵’。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大多数是本地人,沾亲带故。”在去年4月召开的全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上,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如何消除痛点?一年多来,全省从基层纪检组织架构入手,坚持配齐配强人手和建立推行机制双管齐下,沈阳、本溪、锦州先行试点后,全省乡镇(街道)全部配齐配强专职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根据“区域协作、就地就近”原则,将乡镇(街道)划片为区,在县区组建纪检监察协作区;在乡镇(街道)挂牌组建监察办公室,进一步整合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工作力量,实现了监察全覆盖。
有了纪检监察协作区,彻底解决了乡镇(街道)一级无力监督的问题。协作区负责人由县区一级纪委常委或者监委委员兼任。县区纪委监委牵头协调,县乡两级纪委、乡镇纪委之间协同发力,改变了过去单打独斗的局面。到去年年底,全省乡镇(街道)全部消除“零立案”。
提级办理、两级会诊、领导包案、结对帮带……目前,全省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了有人抓、有人做、有能力做,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办案底气增强、办案能力提升、办案效率提高,促进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
转变方式 着力解决基层不会发现问题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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