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24日电/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从中国第一个先行先试的经济特区,到如今的先行示范区,改革标兵深圳在其建市40周年之际被赋予了新的定位和使命。
经济参考报发表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林致远文章表示,多年来,深圳一直是改革的“试验田”、开放的“窗口”,承担着为改革开放先行探索的使命,为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全面推进起到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当前,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不仅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具体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探索和新起点。
文章认为,高质量发展首先要求告别过去以劳动力、土地、原材料等传统要素为基础的数量驱动型增长方式,转向以技术进步、人力资本等现代要素为基础的创新驱动型增长方式。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建立相对完善的国家创新体系,这就要求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商业化这三个要素之间形成相互衔接、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协调机制。
为此,深圳将在已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凸显其以市场机制为主导、以政策支持为辅助的创新体系特征,争取率先在重点领域,包括5G、人工智能、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生命信息和生物医药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中取得突破,同时探索建设国际科技信息中心和全新机制的医学科学院,从而率先构建起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地,为高质量发展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推进树立标杆。
文章分析,除了高质量发展高地这一战略定位之外,作为先行示范区的深圳还被同时赋予了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和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这一构想至少体现了两个层面的考虑:一方面,与以往经济高速增长阶段更多强调GDP增长速度的单一维度不同,“高质量发展”一词本身就蕴含着产业优化、分配公平、环境优美、社会稳定、法律公正、政治廉明等多个维度,因此,新时代的深圳除了要在经济这一维度上继续担纲创新驱动型增长的表率之外,还要在政治、社会、文化、法律、生态环境等其他维度上树立典范。
另一方面,要实现创新驱动型的高质量发展,既需要为创新体系的顺畅运行打造相应的制度基础设施,包括金融体系、技术中介、风险资本、知识产权保护、行业标准和规范等;也需要为创新基因和企业家精神的不断孕育与传承、各类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创造优越的社会文化环境,而法治建设、城市文明、民生保障、可持续发展等正是形成这一环境的基本构件。
综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更高起点和更高层次上,把作为改革开放重要窗口的深圳经济特区确立为先行示范区,不仅因其已经发展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和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城市,需要赋予其新的政策“礼包”以开启新的征程、向更高目标进发;更深的涵义还在于,在当前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适逢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中,保持战略定力,有条不紊地向既定的强国目标迈进,亟须明确顶层方案设计,而支持深圳成为先行示范区意见的推出,恰恰回应了这样一份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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