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题:新时期闽台经贸深度融合的路径探讨* 作者:王勇(厦门),博士,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研究员,“985”工程台湾研究创新基地成员,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秘书长、经济一体化平台副教授
当前,闽台两地在GDP总量、人均GDP、三次产业结构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发展差距。而且,福建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和第三产业比重较低、闽台进出口严重失衡和贸易增幅波动较大,成为制约闽台经贸深度交流合作的限制因素。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倡议和福建自贸区建设为新时期推动闽台经贸融合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由此,近期福建应通过优化投资环境、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出口产品竞争力、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和自贸区建设协同发展、基于自贸区深化闽台产业合作等方面,推动闽台经贸深度融合。
目前,闽台经贸合作日益深化,互补性不断增强,同时,两地在经济结构和发展阶段上仍存在较大的发展差距。当前,在“一带一路”倡议和福建自贸区建设推动下,将为闽台两地经贸深度融合注入新的活力。在今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指出:“福建要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要发挥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实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多区迭加优势,不断探索新路,吸引优质生产要素集中集聚,全面提升福建产业竞争力,力争在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走在前头”;“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①,由此,将为新时代闽台两地经贸深度融合提供新思路和发展路径。
一、闽台经济结构和发展阶段比较
(一)GDP和人均GDP的比较
1991—2016年,从福建与台湾的GDP和人均GDP比较来看,1991年,台湾的GDP是福建的16.09倍。之后,两地的GDP差距呈现逐年缩小的趋势。到2016年,台湾GDP仅为福建的1.17倍②。与此相类似,两地的人均GDP整体上也在逐年缩小差距,1991年,台湾的人均GDP为福建的23.72倍,差距较大;到2016年,台湾人均GDP仅为福建的1.88倍(表1)。
表1:福建与台湾GDP与人均GDP比较(1991—2016年)。
资料来源:台湾“行政院主计处”:《台湾统计年鉴(2016)》,2016年12月http://nianjian.xiaze.com/down/2016/taiwantjnj-2016.html.福建省统计局:《2016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2月http://www.stats-fj.gov.cn/xxgk/tjgb/201702/t20170224_40079.htm
表2:福建与台湾三次产业结构比较概况(1991—2016年) (单位:%)。
资料来源:台湾“行政院主计处”:《台湾统计年鉴(2016)》,2016年12月,http://nianjian.xiaze.com/down/2016/taiwantjnj-2016.html.福建省统计局:《2016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2月,http://www.stats-fj.gov.cn/xxgk/tjgb/201702/t20170224_40079.htm.
(二)三次产业结构的比较
1991—2016年,从福建与台湾的三次产业结构对比来看,1991年,福建第二产业比值与台湾比较接近,仅高于台湾0.32个百分点。而第一产业比值较高,高出台湾27.5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福建第三产业的比重仍偏低,而同期台湾第三产业的比重已达57.84%,超出福建28.84个百分点。之后,福建第一产业比重开始较大幅度下降,截至2016年,福建第一产业比重已降至8.3%③,但仍高出同期台湾6.73个百分点。台湾第二产业比重则较平稳下降至36.81%,低于福建11.99个百分点。台湾第三产比重也呈现在小幅起伏中平稳提升,2016年高于福建第三产业比重18.72个百分点(表2)。由此,目前福建经济主体仍以第二产业为主,第三产业发展较慢,整体上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而台湾已处于服务业发展较成熟的后工业化时期,产业结构趋于“软化”,开始向服务型社会迈进。福建与台湾的产业结构发展阶段仍有较大的差距。
二、闽台经贸深度融合发展的限制性因素
(一)福建第三产业比重较低不利于两岸产业合作升级转型
目前,福建仍以第二产业为主,第三产业占比仍不到40%,和台湾产业结构相比差距较大。闽台产业结构的互补性虽有利于两岸经济合作,但台湾产业特别是在第三产业的竞争优势,易导致福建服务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两岸出口产品相似,主导产业选择重迭,不利于福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福建省各级地方政府出于对本土产业的保护,可能会导致两岸贸易限制的深化。
(二)福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导致吸引台资能力不断下降
随着台商投资理念由重乡土情节向重资本收益转变,福建原有的“亲缘”优势逐渐减弱。同时,福建基础环境不足等问题逐步凸显,台商直接投资开始不断向浙江、上海、江苏等周边发达省份转移。与这些周边经济发达省份相比,福建经济发展水平仍相对落后。2014年,福建GDP与广东相差2.81倍,居民人均GDP与上海相差1.5倍,对外贸易额在东南沿海5个省份(福建、广州、浙江、上海、江苏)中排名最后。2013年底,福建吸收台商直接投资总额不足江苏省的一半。此后,随着东南沿海地区的劳动力、土地等成本不断上升,台资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如湖北、陕西、四川等地,福建吸引台资的能力进一步被削弱。
(三)福建对台单向让利导致闽台进出口严重失衡
2001年闽台实现“小三通”以来,两岸进出口贸易往来不断密切,除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闽台贸易额有所减少外,整体保持上升趋势。截至2013年,福建对台出口219.76亿美元,自台进口818.88亿美元,共为台湾创造了599.13亿美元的贸易顺差。与此同时,闽台经贸合作一直以福建单边让利为基础,而且,台湾当局对福建出口台湾的产品也设置了诸多限制。ECFA早期收获清单中台湾收获商品清单539项,大陆方仅收获267项,不及台湾的一半。福建的部分产业虽在早期收获清单中具有竞争力,但不论是早收项目的数量或开放力度,仍以福建单方面让利为主,由此导致闽台进出口严重失衡。
(四)闽台进出口贸易增幅波动大导致其增长趋势不稳定
台湾绿营势力经常利用各种政治手段阻碍两岸经贸合作的进行,以台湾产业空心化、经济被控制等大陆“威胁论”误导民意,以谋求政治利益。同时,台湾当局对促进闽台贸易往来的政见不一,使得两岸经贸往来增幅波动明显。其中,2002—2013年闽台出口贸易增率就曾出现3次低谷和3次波峰。2009年下降至历史最低点,为-3.64%。2010年又上升至历史最高峰,为48.6%。由此,闽台进出口贸易极易受外界因素影响,其脆弱性将制约两岸经贸往来的进一步深化和融合。
三、新时期促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发展的机遇
当前,在“一带一路”倡议和福建自贸区建设带来的发展“红利”下,将改变闽台经贸低水平合作的现状。同时,还将推动闽台在贸易市场国际化、金融一体化、服务贸易发展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从而为闽台经贸深度融合发展拓展出更加广阔的空间。
(一)“一带一路”倡议对推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发展的影响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是一个多元化、综合性的合作框架,有助于闽台基于融入两岸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④总体框架,为闽台经贸融合发展形成机制联动效应。
1、推动闽台形成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分工与合作机制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一个综合的运输通道,产业园是该通道发展的外溢结果。将产业园与运输通道相结合,将使“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演变为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的经济走廊。闽台融入两岸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总体框架,将从多个方面产生产业调整效应,形成产业链的重新整合。具体而言,一是产业转移效应,加速产业从高端向低端转移,推动闽台实现优势互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二是产业集群效应,产业园区在沿线上按市场选择集聚;三是对产业链进行重新整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由此,将推动闽台产业形成合理分工与整合布局。闽台产业合作将置身于两岸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来进行规划和布局,最终改变以往台湾接单——大陆生产——海外销售为主的产业方式,向闽台合作、共同创造、全球销售的新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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