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30日电/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新设立自贸试验区如何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如何与已有的12个自贸试验区形成有效互动,共促对外开放新格局,如何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更好地发挥自贸试验区平台和“试验田”作用……经济日报记者邀请专家学者就相关话题举行了圆桌对话——
形成全面开放经济格局
主持人:从自贸试验区的区域布局看,未来将形成怎样的发展路径?
张琦:自贸试验区是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目前已设立18个自贸试验区,形成覆盖东西南北中的区域布局,推动形成全面开放经济格局。
未来,一方面要不断推动各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加快自贸试验区相互联通、加快局部试点成功经验复制推广、加强集成协调合作,进一步增强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与改革开放探索的实际效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自贸试验区要与长三角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对接,不断提升自贸试验区建设质量。
杨长涌:从自贸试验区的区域布局看,其发展路径呈现两个显着特点。
一是与我国区域发展战略和对外开放重点任务紧密结合。比如,此次设立的6个自贸试验区,加上此前发布的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体现了“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推进的新要求、新任务。
二是包含了所在省(区、市)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和对外开放的主要载体。自贸试验区肩负着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任,需要在要素集聚、资源优质、发展基础扎实、发展前景广阔的区域开展重点试验,才能更好地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郝红梅:经过6年实践,各自贸试验区目前发展状况不一样,发展路径也不同。未来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仍将基于各自经济发展基础、产业发展方向、区位优势特色等因素,但对其发展路径的精准度、特色化、差别化创新要求更高。
沿海自贸试验区应对照更高标准的国际投资贸易规则新变化和全球治理规则新变化,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等为重点,推进市场监管、行政管理等层面的深化改革,率先形成和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吸收全球高端要素和产业集聚。
中西部地区的自贸试验区要通过制度创新持续改善投资环境,加强自身对外部要素的吸纳能力和消化能力,进一步扩大开放准入“门槛”。
对接“一带一路”建设
主持人:以自贸试验区为平台,如何更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杨长涌:更好地发挥自贸试验区对“一带一路”建设的促进作用,必须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作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功能,推动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设施联通以及贸易、投资和金融合作。
比如,在设施联通方面,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以“一单制”为核心的便捷多式联运体系,促进国际运输便利化。在投资合作方面,改革完善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支持自贸试验区优质企业“走出去”开展产能合作。在贸易往来方面,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数字贸易等新型贸易业态,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在金融合作方面,通过金融开放创新,吸引集聚全球优质资本要素。
郝红梅:在我国现有自贸试验区当中,大多数都担负着直接与“一带一路”建设对接的任务,成为辐射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枢纽平台。
“一带一路”建设在投资、能源、文化等方面的发展空间毋庸置疑,自贸试验区作为开放平台有足够大的吸纳力和辐射力。未来,自贸试验区在“一带一路”经济走廊建设、产能合作、贸易畅通、物流塑造等方面将发挥更大作用。
张琦:近年来,自贸试验区积极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经贸、人文、科技和通关便利化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已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
今后,自贸试验区建设要突出“四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各自贸试验区分工协作;二是更加注重提升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水平;三是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社会主体等作用;四是坚持互利共赢,更加注重合作模式创新。
大胆试 大胆闯 自主改
主持人: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下一步在制度创新方面还会有哪些突破?
郝红梅:“证照分离”改革是简政放权的进一步深化,有利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自贸试验区建设近6年来,在很多领域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成绩还是初步的。
下一步的发展重点,首先是金融创新和改革先行先试。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人民币跨境双向流动、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等,会在自贸试验区加快推进,率先实现大的突破。
其次是进一步鼓励自主制度创新。应允许各地方采取一些过渡性监管措施,及时对监控盲区实现补位,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高地的战略定位实至名归。
再次是继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目前,事中事后监管问题主要集中在部门之间的协调、业务系统的技术及资金、人员的配备方面,政务服务信息化工作资源未到位,综合窗口深化改革仍难以推进,数据资源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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