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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田飞龙(中评社 海涵摄) |
中评社香港1月1日电(记者 陆文煜)第九届中华文化论坛不久前在北京举行,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田飞龙在本届中华文化论坛上发表论文,他表示,香港平台的 WTO 法律战以及国际调解院在香港的创设为例,说明“一国两制” 对和平发展道路与制度体系的规范支撑意义中国立足和平发展的价值观,在“一国两制”范畴推进国际法维权与国际司法制度创新,对和平发展道路展开进一步的制度化探索。田飞龙具体以香港平台的 WTO 法律战以及国际调解院在香港的创设为例,说明“一国两制” 对和平发展道路与制度体系的规范支撑意义。
田飞龙谈到,在二十大报告中,“一国两制”被界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举,是港澳回归以来保持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要长期坚持。“一国两制”的古典历史与思想渊源可追溯到中国古代一体多元的大一统宪制模式,对多元性的整合与协调是中华民族政治智慧与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古典的一体多元宪制模式内含对族群差异性的文化包容及对和平发展的价值追求。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央针对港澳问题提出了“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战略方针,作为“一国两制”早期国家理性的精致表达,而涉台层面则提出了具有谈判方案性质的“一纲四目”,这些早期战略构想与政策安排同样是从和平发展价值观出发的。改革开放以来,“一国两制”在港澳的具体制度化以及在两岸关系发展中的进展与激荡,展现出中国式现代化对和平发展道路与制度的积极探索。“一国两制”是中国以和平发展方式对接现代化与国际化的战略与制度杠杆。
田飞龙认为,“一国两制”内含对中国式现代化与人类和平发展的道德理想及和平伦理,是和平统一、经济现代化、制度现代化与去冷战化之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精神要素的典范制度之一。“一国两制”长期坚持,折射的是中国对自身发展与全球治理之和平道路的规范性承诺。“一国两制”是中国和平发展道路制度化探索的最好证明。而在当代世界体系面临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干预、制裁和长臂管辖的霸权行径愈演愈烈,战争、瘟疫和动乱根源难以消除,中国的和平崛起与人类和平发展都面临着严峻挑战。对此,中国立足和平发展的价值观,在“一国两制”范畴推进国际法维权与国际司法制度创新,对和平发展道路展开进一步的制度化探索。田飞龙具体以香港平台的 WTO 法律战以及国际调解院在香港的创设为例,说明“一国两制” 对和平发展道路与制度体系的规范支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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