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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姚志胜(中评社 资料图) |
中评社香港9月7日电/香港极端暴力事件不断升级,不仅骚乱破坏愈来愈激烈,而且已经到了快要搞出人命的危急关头。特区政府应否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下称《紧急法》)赋予的权力,采取严厉的特别法律手段止暴制乱,成为关注焦点。其中三个问题最受关注:一是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法》是否比中央出动驻军平乱为好?二是特区政府应否尽快颁令禁止蒙面?三是反对派反对动用《紧急法》,是否应该与暴力“割席”?
不动用难全面止暴制乱
《紧急法》是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港英殖民统治时期通过的法律。九七回归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关条例并无抵触《基本法》,因而得以保留下来成为特区法律。《紧急法》赋予行政长官很大的权力:倘若香港出现紧急情况,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有权订立任何认为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包括暂停实施任何成文法例,逮捕、羁留、驱逐及递解任何人出境,审查刊物和通讯内容等。必须指出,当暴徒野蛮远远超过欧美的示威者、控制局面愈来愈困难的时候,特区政府有必要研究运用《紧急法》这个“撒手锏”赋予的权力,采取特别法律手段,全面实现止暴制乱。
前一段时间,社会上对于中央应否出动驻军平息动乱议论很多。比较而言,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法》是在本港自治的法律体系范围之内行事,比中央出手平乱的政治和心理冲击小得多,可算是一个中间落墨的方案,能够在香港社会层面得到较多的理解和支持。
颁令禁止蒙面当务之急
就目前情况来看,颁令禁止蒙面是当务之急。暴徒肆无忌惮将暴力升级,正是因为利用蒙面隐藏身分,这已成为警方有效执法的最大难题。社会上许多团体和社会人士都一再呼吁特区政府尽快订立《禁蒙面法》。事实上,禁止蒙面犯法是世界通行的做法。美国多个州份以及加拿大、法国、德国、奥地利、澳洲、俄罗斯等地都有订立禁蒙面法。
特区政府研究启动《紧急法》,最需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引用《紧急法》赋予的权力,参照外国做法,尽快颁布紧急禁令,禁止戴面罩参加游行、示威活动。只要禁止佩戴面罩,暴徒就会有所顾忌,不敢再贸然作出犯法之事,警方才能有效瓦解暴徒的“黑群”战术,香港才有可能全面止暴制乱。可见,特区政府颁布禁止蒙面的紧急法令,对全面止暴制乱具有关键意义。
反对派应与暴力“割席”
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法》一事,反对派的反对最为激烈。然而,大家所看的的现实是,反对派的政治人物不仅不与暴力“割席”,反而包庇纵容鼓动暴力。这是那些极端分子肆无忌惮将暴力升级的重要原因。如果反对派真的不希望看到特区政府动用《紧急法》,就应该公开站出来发声反对暴力。
实际上,《紧急法》虽然赋予行政长官极大权力,但特区政府最终是否引用《紧急法》或引用到什么程度,取决于社会各方能否有效遏制暴力。林郑特首也表示,如果暴力慢慢减退或消失,我们根本不需要再考虑去用这些法例。所以,香港所有不希望特区政府动用《紧急法》的人,都应该配合特区政府止暴制乱,恢复秩序。
(来源:星岛日报,作者姚志胜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