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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共同犯罪计划适用于暴动及非法集结
http://www.CRNTT.com   2021-03-26 10:55:40


  中评社北京3月26日电/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2019年7月28日的上环暴乱中,涉嫌参与暴动的汤氏夫妇与一名17岁少女,早前被裁定暴动罪及交替的非法集结罪脱。原审法官郭启安认为在“非法集结”与“暴动”罪中,“共同犯罪计划”的检控基础不适用于并非身在现场的三人。律政司就此向上诉庭寻求法律指引,结果不会影响三人的无罪裁决。上诉庭今午(25日)颁布判词指,“共同犯罪计划”原则适用于所有普通法法定罪行,除非被法规清楚或隐含地排除,而“共同犯罪计划”适用于《公安条例》中的“非法集结”与“暴动”罪,故不在现场的被告亦能以“共同犯罪计划”原则定罪。

  案件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副庭长麦机智及高院法官彭宝琴审理。律政司并不寻求推翻本案裁决。无论上诉庭裁决如何,均不会影响本案三名被告的脱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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