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中国对859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继续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进入2021年,中国再次调整进口关税,送出惠民生和促经济的政策“礼包”。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中国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最惠国税率是中国对大多数国家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暂定税率是指对进出口的部分商品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的关税税率,暂定税率一般低于最惠国税率,是常见的自主调整关税的方式。”商务部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解释,“每逢年末,中国都会对部分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进行调整,主要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70年来,中国关税的发展变迁见证了中国对外贸易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辉煌历程。此次调整充分体现出国家通过进口来满足国内超大规模市场需求的基本思路。随着中国深入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更加全面、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形成,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惠民生、提品质、促升级
具体来看,本次关税新一轮调整体现了三方面思路:
降低患者经济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此次关税调整方案明确,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的进口关税,降低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降幅甚至达到50%。
“这既体现出国家继续贯彻以人为本、以民生为重的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也满足国内市场对婴儿奶粉的需求。”张建平说,“持续释放的关税政策红利,突出‘惠民生’导向。消费者和患者都能切切实实地减少支出,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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