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2月13日电/香港特区政府下周三(20日)将向立法会提交草案,禁止进口、制造、售卖、分发和宣传电子烟和加热烟等产品,一经定罪,进口、制造、售卖和分发电子烟的人,将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元,监禁半年。至于在禁烟区使用电子烟,定额罚款是1500元,或经定罪后可判罚款5000元。
当局提交的文件同时建议,赋权控烟酒办督察扣留电子烟,在取得裁判官手令下,可进入任何非公众地方做进一步执法行动。
当局表示,电子烟危害健康和制造二手烟,可能引致“门户效应”,即是青少年和年轻人养成吸用电子烟的习惯后,最终可能转为吸食卷烟,势必会影响自身健康与他人健康。目前未有足够证据证明电子烟可以帮助戒烟,反而有研究指出,电子烟烟民会同时使用其他烟草产品。因此,必须确保多年来控烟工作的成果不会毁于一旦,对新吸烟产品电子烟等带来的危害防范于未然。
(来源: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 |